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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1. 安全操作 ① 操作者應由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,取得操作資格的人員來操作起重機。 ② 操作者應熟悉起重機的構造、性能、操作方法,嚴禁超負荷使用。 ③ 操作者在使用前應檢查確認啟動按鈕是否在停止位置,各電器、機械部分是否安全好用。 ④ 吊運工件前,應先開動空車,進行空負荷運轉,并檢查下列項目: 1.按鈕能否可靠的控制葫蘆的升降和運行; 2.運轉時有無異常的聲音和異味; 3.鏈條是否完好無損; 4.吊鉤勾頭、滑輪有無裂紋等缺陷當檢查上述項無問題后,才能使用。 ⑤ 吊運工件時必須吊掛牢固平穩,吊運時應先點動按鈕,使重物拉緊鏈條后再行起吊,看繩扣有無扣牢,使重物稍離地面,經試吊無問題后再吊運。 ⑥ 必須在垂直位置上起升重物,禁止斜拉斜吊。 在使用中發現制動器失靈而重物迅速墜落時,操作者應立即按上升按鈕,使重物上升一段距離,再急速按下降按鈕,使重物能以正常速度下降,然后在卸載后,請維修人員查明原因,不修好,絕對禁止使用。 ⑦ 吊裝過程中,禁止吊裝物從人頭頂上越過,禁止任何人員處在吊裝物正下方。 ⑧ 吊裝時必須手扶重物點動操作,避免吊運過程中吊裝物慣性失控。 ⑨ 進行作業時,盡量保持被吊物平衡,吊勾轉動時不準起升。 ⑩ 禁止兩臺吊車同吊一重物。 ⑪ 禁止把控制按鈕電源線環繞在鏈條中起吊。 ⑫ 禁止用電動葫蘆將重物長時間懸掛在空中,以防零件發生永久變形,吊車吊著重物時,操縱者不得隨意離開。 ⑬ 要保持組合按鈕的整潔和干燥,禁止手上帶水時操作組合按鈕。 ⑭ 禁止操縱按鈕開關活有油污及濕潤,嚴禁敲打撞擊按鈕開關。 ⑮ 限位開關是作為發生事故的保險裝置,不應作為行程開關經常使用,更不得拆卸。 ⑯ 操作者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現象,應停止使用并關閉總電源開關,通知維修人員查明原因,等待修復后再使用。 ⑰ 工作后,將吊車開到指定地點或安全地方,切斷電源。作好安全處理防止溜車。 2.嚴禁超范圍使用,必須遵守“十不吊”規定 (1)超過定額負荷不吊; (8)帶棱角刃口的物件未墊好不吊; (9)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; 3. 培訓 對于新來操作者,設備擔當者和老的操作者對其有培訓(操作培訓、保養潤滑培訓、安全培訓)和監督其使用的權利和義務。 下一篇鋼絲繩的保養 |